关于我院高职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的规定
我院高职校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经费采取以下两种模式。
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校方开始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每年付工程总价(结算款)的25%,四年内付清,不计利息。此模式适用一标段教学楼、实验楼;二标段4#、5#学生宿舍楼。
二、三标段食堂以施工方投资换该食堂经营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校方给予施工投资方10年餐饮经营权,经营期满,该食堂产权、经营权全部无条件归还校方。
若中标单位能满足校方对上述三个标段的建设经费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则中标后提交的项目信用保证金校方在一个月内全额退还。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 (责任编辑:办公室ly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