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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党委宣传部 施常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0日 11:40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十大德育品牌学校”“十大德育标兵”“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精神,学校认真组织、严格把关,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各党支部推荐,学校党委审定,决定拟推荐刘程秋为学校“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公示期为2022年6月20日—6月24日。如对以上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6月24日前向以下学校部门反映:
党委宣传部办公室:0790-6855651
纪委办公室:0790—6856769
江西省冶金工业学校党委宣传部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