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请相关债权人南昌致泰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在学院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到我院仙女湖校区新二实训楼计划财务处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过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退费事宜。后期,学院将此款项上缴财政。
特此公告。
序号 |
债权人 |
金额 |
项目 |
1 |
南昌致泰科技有限公司 |
2340 |
办公自动化OA系统 |
资产管理处联系人:秦革
联系电话:133,1790,2580
计划财务处联系人:宋娟
联系电话:0790-685,5161、手机:188,2790,2221。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