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4〕15号)文件精神,依据《关于认真做好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各分院评议,学校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会,各分院分管领导分别介绍了本院组织评审情况和推荐学生的事迹基本情况,通报了各院推荐学生的主要奖项和学习成绩核查情况。经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拟定龚凯华等12位同学为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将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
龚凯华,冶金工程学院,2022级,钢铁智能冶金技术专业,22钢铁智能冶金技术3班。
肖厚华,冶金工程学院,2023级,钢铁智能冶金技术专业,23钢铁智能冶金技术4班。
廖雨薇,现代服务学院,2022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22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1班。
付宇轩,电气工程学院,2023级,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23级电气自动化大专3班。
邓甜,电气工程学院,2022级,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22级电气自动化大专2班。
易鑫龙,制造工程学院,2023级,工业互联网应用专业,23级工业互联网应用大专班。
罗玉芬,制造工程学院,2022级,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22工业机器人技术1班。
欧阳欣婷,智能工程学院,2022级,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22计算机应用大专7班。
张宇敏,智能工程学院,2023级,软件技术专业,23软件技术大专1班。
胡智淇,智能工程学院,2022级,软件技术专业,22软件技术大专2班。
罗冰怡,商务管理学院,2022级,工商企业管理专业,22工商企业管理大专班。
廖子琴,商务管理学院,2022级,电子商务专业,22电子商务大专5班。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10月12日前向以下部门反映。
纪委办公室:0790-685676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90-6859689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