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4号)及赣教助字【2024】7号文件精神,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评审原则,通过个人申请、分院推荐、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推荐李雯悦等4人为我院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初审人选。现公示如下:
李雯悦,22级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学生,成绩排名1/32。
主要奖项:荣获校第九届职业教育活动周,荣获“餐巾折花竞赛”项目个人“一等奖”;获2023-2024学年校“一等奖学金”。
彭华鑫,22级机械制造班学生,成绩排名:2/55。
主要奖项:获新余市“青燕归巢”新余市大学生寒假“返家乡”实践活动中获得“优秀实习生”称号;获一等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胡刚,22级机电技术应用1班学生,成绩排名:3/44。
主要奖项:2024年1月,荣获新余市“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4年4月,被江西省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协会评为“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2024年5月,被共青团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肖建情,22会计事务1班学生,成绩排名:1/71。
主要奖项:2022至2023学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校“三好学生”和“一等奖学金”称号。
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08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10月12日前向以下部门反映。
纪委办公室:685676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856738
江西省冶金工业学校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