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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智能工程学院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春季高职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智能工程学院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5日 10:45

智能工程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2〕13号文件要求,现就2023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分院获得资助学生认真核对发放卡号、开户开户行及户主名,确认无误的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上学期使用监护人卡号发放的必须更换为本人卡号,否则将无法发放;

2.接上级文件通知,国家奖助学金需全部落实由学生本人社保卡进行发放。各位同学核对卡号是否为本人社保卡,不是的需进行更换并备注:已修改卡号;

3.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必须为在籍学生,如存在已流失或涉及应征入伍的同学务必备注,本学期需做停发;

4.本学期存在个别退役复学学生,需在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增补。学生需上交退役复学材料以及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申请材料再做增补;

上交材料:

1. 《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发放名单(模板)》班级汇总电子稿,班级汇总学生本人签字纸质稿;

2. 《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秋季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受助学生发放名单》材料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