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和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校门出入管理、安保公司的管理与考核。
3.负责开展校园日常安全巡逻,维护教学、生活等区域的正常秩序。
4.负责联合属地政法、公安、消防、交警、城管等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学校矛盾风险排查化解。
5.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形势研判;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6.负责学校消防安全、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应急知识教育;开展预防宣传和干预工作。
8.负责学校征兵、新生军训工作。
9.负责对各部门(分院)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10.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