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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1.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招标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

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实行学校、部门、个人“三级管理”;

4.负责资产清查登记、日常监督和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等工作;

5.负责资产管理软件系统的管理和数据填报;

6.负责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学校平台的管理;

7.负责对委托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的修改、审核、资料收集和材料上报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制作、签订合同工作;

8.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招标投诉、质疑进行处理;

9.负责学校不动产证(土地、房产两证合一)办理工作;

10.负责学校物资采购工作;

11.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招标投诉、质疑进行处理;

9.负责学校不动产证(土地、房产两证合一)办理工作;

10.负责学校物资采购工作;

11.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