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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1.负责学校教代会的各项工作;

2.负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及建议,开展校务公开工作,做好群众监督员管理工作;

3.做好文明办公室的评比;

4.负责配合学校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教职工各类文化、体育活动;

6.负责为职工办实事,关心和帮助有困难的职工,做好年节福利发放工作;

7.负责做好女教职工工作;

8.负责做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

9.负责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

10.负责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工会的固定资产;

11.负责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体检工作;

12.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